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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三届贵州民族文学 创作改稿班(高研班)的通知

2020-10-15 08:57| 发布者: 魏荣钊| 查看: 55323| 评论: 0|原作者: 贵州文学院|来自: 贵州文学院

摘要: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贵州民族文学创作改稿班(高研班)的通知各市、州文联(作协):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搭建贵州民族文学创作学习交流平台,提升贵州民族文学创作水平,向外宣传推介贵州丰富多彩的民族民 ...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贵州民族文学

创作改稿班(高研班)的通知

 

各市、州文联(作协):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搭建贵州民族文学创作学习交流平台,提升贵州民族文学创作水平,向外宣传推介贵州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化,提高贵州民族文学创作的影响力,促进贵州民族文学事业繁荣发展。由贵州省作家协会、贵州省民宗委主办,贵州文学院承办的“第十三届贵州民族文学创作改稿班(高研班)”拟于2020年11月2日至6日(5天)在贵阳举办。具体招生事宜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拟招收学员应具备一定的综合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与较高的文学素养,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思想指导文学创作。

2、拟招收学员应为取得一定创作成绩,系所在省、市(州)具有较大影响的优秀骨干作家(诗人)或具有较大潜力的中青年作家(诗人),从事本民族文学创作者优先。

3、拟招生学员25人,拟招收学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含50岁)。少数民族作家占90%,从事少数民族题材创作的汉族作家10%。

4、能保证培训时间。参加过往届贵州民族文学创作改稿班培训的学员原则上不再录取。

二、招生办法

贵州省作家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推荐学员,作家本人也可自荐。推荐和自荐的学员必须符合招生对象条件中的全部四项条件。

各市州作协可推荐3名学员参加学习,贵州文学院将择优录取。

各推荐单位要确保生源质量和被推荐人脱产学习时间。对被推荐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体健康状况和文学创作水平等严格把关(如出现所推荐人员存在创作情况不符合录取标准,或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贵州文学院不予录取并将在以后招生时酌情减少该推荐单位推荐名额)。

三、学习时间、招生人数及相关费用

第十三届贵州民族文学创作改稿班(高研班)拟于2020年11月2日至6日在贵阳开班,培训时间5天,招生人数25人。学员的学习和食宿费用由贵州文学院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解决。

四、招生具体步骤

1、贵州文学院于2020年10中旬向各推荐单位发送通知及学员报名表格。

2、推荐单位向有关民族作家通报招生事宜,在申请报名者中择优决定推荐人选。由贵州文学院审核、遴选,择优录取。

3、被推荐人员填写报名表后,由推荐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将带公章的电子版报名表(PDF或图片格式)和word版,以及1-2部参训作品电子版于10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邮件名为××市(州)作协推荐××或自荐××)发送至邮箱: 20658465@qq.com,贵州文学院将参训作品分类,传至授课专家和点评专家阅读,作好授课、点评准备。

4、贵州文学院在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和向有关方面咨询的基础上录取学员,发录取通知书。

 

贵州文学院联系人:符娴 18685109337

附件:报名表


贵州文学院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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